花城大道东延长线(严东湖路-严东湖湖畔)新建工程EPC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一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修改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投资额在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2、评分办法中关于奖项得分内容:“1.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市政工程,下同),近五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3分;”删除“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截至时间2024年4月18日23时00分延期至2024年4月23日23时00分;文件递交及开标截至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延期至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